現在是凌晨三點鐘。

  的確,我還沒睡。

  為什麼還不睡?沒為什麼,我現在正要去睡。

  那還打網誌?就想打,因為之後四天可能碰不到電腦。

  聽說,Baby原本在過年期間要帶我去看貓熊(到底是貓熊還是熊貓?),不過,我跟他時間錯開了,所以,他說要先去幫我探路,恩...有點失落,不過我沒說,我不想壞了他的興致,只是希望能跟他一起看第一次熊貓。

  現在應該說明天,明天你就要回台北了,而我,在花東的某個角落。

 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你這個傻子都不主動打給我,我想打給你,又不知道要不要打,當我鼓起勇氣撥下電話號碼的時候,你的收訊卻很差!所以我打不進去。

  這幾天...你做了什麼呢?有沒有像我一樣想你一樣想我?

  11點多去逛夜市的時候,看到人家在放煙火,你說的浪漫煙火,什麼時候會發生呢?

  恩...想很多也沒用,因為你這個笨蛋也不知道。

  對了,吃完年夜飯玩cs的時候,你的帳號有上,我有去跟他一起玩,不過他都不甩我,而且玩完一場就換地方了,跟到不想跟,反正他也不甩我,我想,是阿勇吧!不過...它幹麻不甩我?想了也是多想,不想了!

  Baby,冷就要多加件衣服,不要感冒了!

  最重要的是,告訴我,你很想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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